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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陽縣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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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云陽縣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
劃分方案的通知
云陽府辦規〔2025〕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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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級相關部門,有關單位:
經縣政府同意,現將《云陽縣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劃分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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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陽縣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劃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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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重慶市噪聲污染防治辦法》的相關規定,進一步改善云陽縣聲環境質量,按照《重慶市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劃分技術規范實施細則(試行)》要求,結合我縣聲環境功能區劃和城市建設現狀及發展規劃,特制定本方案。
一、適用范圍
云陽縣城市規劃區(以下簡稱城區)涉及雙江街道、青龍街道、人和街道、盤龍街道、巴陽鎮、黃石鎮、水口鎮、鳳鳴鎮等鄉鎮(街道)。
二、相關定義
(一)噪聲敏感建筑物
指用于居住、科學研究、醫療衛生、文化教育、機關團體辦公、社會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靜的建筑物。
(二)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
以用于居住、科學研究、醫療衛生、文化教育、機關團體辦公、社會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靜的建筑物為主的區域。根據管理需要,可以將受建筑施工噪聲影響較大的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邊界線外一定距離內的區域劃定為噪聲敏感建筑物臨時擴展區,按照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管理。
(三)噪聲敏感建筑物臨時擴展區
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周邊直線200米范圍內,或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優化確定的范圍內,如存在一定規模的建筑施工工地,則該范圍自動劃為噪聲敏感建筑物臨時擴展區,并按照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有關要求進行管理。若建筑施工工地采用有效降低噪聲的施工工藝、設備等措施,或建筑施工工地完成施工,噪聲敏感建筑物不再受建筑施工噪聲影響,噪聲敏感建筑物臨時擴展區自動取消。
三、劃分原則
區劃以有效管控噪聲污染程度和范圍、有利提高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聲環境質量為目標,遵循以下基本原則,因地制宜劃定。
(一)銜接聲環境功能區劃。0類和1類聲環境功能區范圍整體劃定為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
(二)協同城區建設現狀與規劃功能分區。以城區實際建設現狀為基礎,結合縣國土空間規劃土地利用類型劃定。
四、劃定結果
城區劃分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總面積7.01平方公里,共劃分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23個,其中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涉及噪聲敏感建筑物面積合計6.19平方公里。
具體劃分結果見下表。
表1? 云陽縣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劃分結果(單位:平方公里)
片區名稱 |
聲功能區編碼 |
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編號 |
噪聲敏感建筑物面積 |
/ |
4a類 |
/ |
0.6545 |
巴陽區 |
5002352L001 |
MGQ21 |
0.0634 |
鳳鳴片區 |
5002352L010 |
MGQ18 |
0.3766 |
5002352L012 |
MGQ20 |
0.0719 | |
5002352L013 |
MGQ19 |
0.0901 | |
5002353L008 |
MGQ18 |
0.0036 | |
合計 |
0.6056 | ||
盤龍區 |
5002352L002 |
MGQ11 |
0.2461 |
合計 |
0.2461 | ||
磐石片區 |
5002351L002 |
MGQ3 |
0.0003 |
MGQ5 |
0.0165 | ||
MGQ6-1 |
0.1253 | ||
MGQ6-2 |
0.2104 | ||
MGQ7 |
0.0000 | ||
5002351L003 |
MGQ10 |
0.2630 | |
MGQ7 |
0.1396 | ||
5002351L004 |
MGQ1 |
0.3325 | |
MGQ2 |
0.0035 | ||
MGQ8 |
0.0964 | ||
5002352L005 |
MGQ10 |
0.4146 | |
MGQ16 |
0.0557 | ||
MGQ2 |
0.6242 | ||
MGQ2-1 |
0.1085 | ||
MGQ3 |
0.2517 | ||
MGQ4 |
0.0710 | ||
MGQ5 |
0.4219 | ||
MGQ7 |
0.3411 | ||
MGQ8 |
0.3919 | ||
MGQ9 |
0.2294 | ||
5002352L009 |
MGQ17 |
0.0821 | |
5002353L001 |
MGQ17 |
0.0167 | |
合計 |
4.1962 | ||
人和區 |
5002352L003 |
MGQ12 |
0.1604 |
5002352L011 |
MGQ13 |
0.0845 | |
合計 |
0.2449 | ||
鴨蛋溪片區 |
5002352L007 |
MGQ15 |
0.0969 |
5002352L008 |
MGQ14 |
0.1449 | |
5002353L003 |
MGQ15 |
0.0014 | |
合計 |
0.2432 | ||
總計 |
6.1904 |
五、監督與管理
(一)加強噪聲污染源頭防控
1. 有關部門制定或修改國土空間規劃、交通運輸規劃和相關規劃時,合理安排大型交通基礎設施、工業集中區等與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之間的布局,落實噪聲與振動污染防治相關要求。
2. 制定或修改相關規劃、建設對環境有影響的項目時,依法開展環評,加強環評中噪聲影響的分析、預測及評估。
3. 優化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周邊配套設施的建設布局,防止、減輕噪聲污染對敏感建筑物的影響。確需要在工業企業、交通干線兩側首排地塊規劃噪聲敏感建筑物時,項目設計應滿足國土空間規劃中對噪聲污染相關防治要求。
4. 在既有工業企業、交通干線兩側首排建設噪聲敏感建筑物的,建設單位應當對噪聲敏感建筑物進行建筑隔聲設計,達到國家相關標準。
(二)加強工業噪聲管控
1. 嚴格落實國家關于工業噪聲排污許可管理要求,依法核發排污許可證或進行排污登記,并加強監管。縣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編制本行政區域噪聲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并按要求發布和更新。
2. 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禁止新建排放噪聲的工業企業,改建、擴建工業企業的,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業噪聲污染。
(三)加強建筑施工噪聲管控
1. 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施工作業,行業主管部門應加強行業指導,督導工地優先采用低噪聲工藝和設備。
2. 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施工作業,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設置噪聲自動監測系統,與監督管理部門聯網,保存原始監測記錄,對監測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3. 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禁止夜間進行產生噪聲的建筑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施工作業,因生產工藝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須連續施工作業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施工作業的,施工單位應當取得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的證明,并在施工現場顯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四)加強交通運輸噪聲管控
1. 持續完善道路禁鳴標志設置,在學校、醫院、寧靜小區等重點區域周邊路段,加大違法鳴喇叭查處力度;強化機動車“炸街”行為查處,通過定點設卡、設備取證相結合的方式,全力遏制拆除或者損壞消聲器、加裝排氣管等擅自改裝的機動車以轟鳴、疾速等方式造成的噪聲污染。
2. 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科學劃定車輛禁行路段和限制作業時段。加強大型車輛限行、限速管控措施,充分考慮噪聲污染和投訴情況,優化完善大型貨車繞行限行線路方案和時間,并向社會公布。
3. 新、改、擴建城市道路及公路,經過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的,全面采用低噪聲技術和材料、改進或取消不必要的減速帶、提升路面平整度、種植綠化帶等綜合措施。
4. 加強公路和城市道路路面、橋梁以及聲屏障等噪聲污染防治設施的維護保養,加強現場巡查力度,及時修繕破損路面、松動井蓋等問題,保持減振降噪設施正常運行;合理安排道路改造與養護施工時間,加強道路施工機械設備降噪管理。
5. 工業企業、建筑工地、居住小區等區域的車輛出入口應采用合理布局、平整路面、優化坡道結構和坡度等措施降低噪聲污染。
6. 機動船舶應按規定合理使用喇叭等聲響裝置,加強機動船舶聲響裝置監管。船舶年檢時對于機艙區噪聲超過規定標準的機動船舶,限期進行改造,實現噪聲達標。推動港口碼頭運輸車輛及裝卸設備電動化改造,推動船舶受電設施和港口岸電設備改造,加快推進船舶靠港使用岸電。
(五)加強社會生活噪聲管控
1. 對造成噪聲擾民的KTV、酒吧等娛樂場所以及農貿市場、超市及其他商業服務場所,依法處理,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對因噪聲反復擾民得不到有效解決,或因噪聲違法受到處罰且屢罰不改的商業經營、營業性文化娛樂場所開展聯合執法,依法整治噪聲污染違法行為。
2. 使用空調器、油煙凈化器、充電樁或充電場站等可能產生社會生活噪聲污染的設備、設施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經營管理者等,應當采取規范設備選型、優化布局、集中排放,采取減振降噪措施并加強維護保養等方式,防止、減輕噪聲污染。
3. 結合自發性健身活動開展的實際情況,鼓勵對廣場舞健身團隊情況進行摸底并登記備案,引導活動組織者和參與者規范健身行為。強化體育活動場所管理,體育活動場所管理者根據各場所的社會人文環境情況,因地制宜地落實好活動時段、音量分貝等具體要求,以確保政策落地切實有力,管理引導及時有效。
4. 除搶修、搶險施工作業外,中等學校招生考試、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結束前15日內以及其他特殊活動期間,禁止夜間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進行產生噪聲擾民的活動;中等學校招生考試、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等特殊活動期間,禁止在考場周圍100米區域內進行產生噪聲擾民的活動。
(六)落實噪聲污染防治責任
縣生態環境局對全縣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縣規劃自然資源局、縣住房城鄉建委、縣公安局、縣交通運輸委、縣文化旅游委、縣市場監管局等行政管理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七)嚴格修改程序
本方案由縣政府批準實施,確因全縣城市建設和重大規劃實施調整,可實施動態修編,原則上不超過5年調整一次;需要調整的,可申請方案修編并按原程序報批。
六、說明
本方案自2025年3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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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云陽縣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劃定結果
2. 云陽縣城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劃分成果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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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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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陽縣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劃定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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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劃單元編號 |
區域圖示(圖中藍色部分為噪聲敏感建筑物) |
區劃單元范圍描述 |
聲環境功能區類型 |
噪聲敏感建筑物面積(平方公里) |
重點噪聲敏感建筑物 |
是否設置噪聲敏感建筑物臨時擴展區 |
MGQ1 |
|
紫金大道西側-云雙路南側-釣魚灣東側-移民大道北側合圍區 |
1類聲環境功能區 |
0.43 |
集美江悅、金科世界城、綠森·星河灣、源水麗城、金田·濱江首府等居住區域 |
是 |
MGQ2 |
|
云江大道南側-濱江大道北側-釣魚灣西側合圍區 |
2類聲環境功能區 |
0.72 |
白鶴社區、磨子嶺社區片區等居住區域;機關單位等辦公區域;重慶市云陽縣第三初級中學等文教、云陽縣第三人民醫院等醫療區域 |
是 |
MGQ2-1 |
|
濱江大道南側-移民大道北側合圍區 |
2類聲環境功能區 |
0.14 |
濱江國際、福泰花苑、綠森名都、城投紫晶城等居住區域 |
是 |
MGQ3 |
|
大雁路北側-云江大道西側、濱江大道北側-大雁路北側-青龍路北側合圍區,除青龍路三峽鳳段區域 |
2類聲環境功能區 |
0.27 |
福祿居、桂花路片區等居住區域;云陽縣人民政府等辦公區域;重慶市云陽縣第一初級中學校等文教、云陽縣雙江人民醫院等醫療區域 |
是 |
MGQ4 |
|
外灘公園南側-濱江大道西側-白虎臺北側合圍區 |
2類聲環境功能區 |
0.07 |
水岸華庭、外灘一期、二期、三期、四期等居住區域 |
是 |
MGQ5 |
|
云江大道北側-望江大道南側-民德路西側合圍區,除中環云江大道新世紀-重百段 |
2類聲環境功能區 |
0.50 |
億聯伊領莊園、華懋香山華府、四臣一品、天鵝路-群益路片區等居住區域;云陽縣財政局等辦公區域;云陽縣平湖中學等文教、和泰醫院等醫療區域 |
是 |
MGQ6-1 |
|
望江大道內環北部 |
1類聲環境功能區 |
0.16 |
重慶市云陽縣教師進修學院附屬中學等文教區域 |
是 |
MGQ6-2 |
|
望江大道內環南部 |
1類聲環境功能區 |
0.25 |
云陽疾控中心宿舍等居住區域;云陽縣檔案局等辦公區域;云陽縣委黨校、重慶市中山外國語學校等文教區域 |
是 |
MGQ7 |
|
望江大道北側-紫金大道西側-迎賓大道南側區域 |
2類聲環境功能區 |
0.57 |
世紀佳城、紫金景苑、雙源桂香名城等居住區域;云陽縣生態環境局等辦公區域 |
是 |
MGQ8 |
|
民德路北側-云雙路北側區域 |
2類聲環境功能區 |
0.51 |
亮水坪社區、亮水家園等居住區域;重慶市云陽縣第二初級中學等文教、云陽縣人民醫院等醫療區域 |
是 |
MGQ9 |
|
迎賓大道西側至江邊部分區域 |
2類聲環境功能區 |
0.24 |
云陽碧桂園印江府、澎溪壹號、云陽紫金莊園等居住區域 |
是 |
MGQ10 |
|
紫金大道北側-迎賓大道東側區域 |
1類、2類聲環境功能區 |
0.79 |
碧桂園天麓灣、兩江未來城片區等居住區域;重慶市云陽實驗中學校北部新區分校等文教區域 |
是 |
MGQ11 |
|
盤龍片區 |
2類聲環境功能區 |
0.26 |
長安社區、龍安社區、長安路-永興路-巴山路片區等居住區域;重慶市云陽盤石中學校等文教區域 |
是 |
MGQ12 |
|
立新社區 |
2類聲環境功能區 |
0.16 |
立新路兩側的立新小區、周新民聯建房、溫定華聯建房等居住區域 |
是 |
MGQ13 |
|
人和街道蓮花社區 |
2類聲環境功能區 |
0.08 |
人和街道蓮花社區居住區域 |
是 |
MGQ14 |
|
黃石鎮黃石社區 |
2類聲環境功能區 |
0.16 |
黃石鎮黃石社區居住、文教區域 |
是 |
MGQ15 |
|
水口鎮 |
2類聲環境功能區 |
0.10 |
水口鎮渝巴路兩側居住區域 |
是 |
MGQ16 |
|
滄海一村 |
2類聲環境功能區 |
0.07 |
滄海一村內居住區域 |
是 |
MGQ17 |
|
復興社區 |
2類聲環境功能區 |
0.10 |
青龍街道復興社區居住、教育區域 |
是 |
MGQ18 |
|
鳳鳴鎮 |
2類聲環境功能區 |
0.38 |
鳳鳴鎮鳳凰城至重慶市云陽縣鳳鳴中學校片區等居住、文教區域 |
是 |
MGQ19 |
|
鳳鳴鎮院莊社區 |
2類聲環境功能區 |
0.09 |
鳳鳴鎮院莊社區五組居住區域 |
是 |
MGQ20 |
|
鳳鳴鎮里市社區 |
2類聲環境功能區 |
0.07 |
西側靠近迎賓大道的規劃城鎮住宅用地 |
是 |
MGQ21 |
|
巴陽區 |
2類聲環境功能區 |
0.06 |
巴陽區居住區域 |
是 |
合計 |
6.19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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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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