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治綜合科(縣委依法治縣辦綜合科)。負責縣委依法治縣辦日常工作。承擔中共云陽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公文審核和信息宣傳等工作。承辦鄉鎮(街道)、部門法治工作重要決定和方案的備案。承辦有關法治工作協調,聯系各協調小組。負責擬訂全面依法治縣決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開展重大專項督察,提出督察意見、問責建議。研究提出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的意見和措施。承擔縣和鄉鎮(街道)、部門法治建設的指導協調、督促檢查和考核評價工作。組織起草全面依法治縣有關重要文件。開展全面依法治縣理論與實踐調查研究工作,提出有關政策建議。負責擬定本系統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決策和年度工作計劃。負責起草重要綜合性文稿,組織開展理論研究和交流活動。負責推進司法行政改革工作。統籌、承辦縣司法局承擔、參與全縣的有關深化改革工作。
(二)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負責統計、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外事、信息、年報、信息化建設、機關后勤等工作。負責本系統應急處突指揮、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和應急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車輛管理工作。
(三)規范性文件管理科。承辦縣政府文件、協議(合同)等合法性審查工作。健全全縣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承擔對鄉鎮(街道)、縣政府各部門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負責組織、指導鄉鎮(街道)和縣政府部門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指導全縣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審查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縣政府、鄉鎮(街道)以及縣政府各部門規范性文件審查的請求。承辦縣委交辦的鄉鎮(街道)黨政聯合制發規范性文件的聯合審查工作。組織翻譯、審定縣政府重要規范性文件外文正式譯本。負責局機關重大決策、規范性文件、協議(合同)的合法性審查。
(四)社區矯正管理科(云陽縣社區矯正管理局)。依法負責縣級社區矯正工作的具體實施。負責監督檢查社區矯正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擬訂全縣社區矯正工作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對社區矯正對象的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承擔部分刑罰執行工作。指導社會力量和志愿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
(五)行政復議科。負責承辦縣政府作為行政復議機關的行政復議案件;負責縣政府作為被申請人的行政復議案件的答復工作;負責對行政復議個案制發行政復議意見書、建議書;負責監督行政復議決定的執行;負責國家賠償案件的相關工作;負責承辦市政府有關裁決案件。
(六)行政應訴科。負責組織及承辦縣政府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負責統籌指導、監督全縣各部門的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行政復議案件立案審查工作。
(七)行政執法協調監督科。承擔統籌深化全縣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工作。指導監督全縣行政執法工作。統籌推進行政執法制度化、規范化建設和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承辦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督促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開展行政執法工作考核評價。負責行政執法綜合協調工作,協調解決行政執法職權爭議和普遍性重要性問題。統籌推進“執法+監督”數字應用推廣工作。承擔行政執法主體及人員資格管理、執法人員培訓工作。牽頭梳理行政執法事項。指導推進行政裁決工作。
(八)普法與依法治理科(云陽縣普法工作辦公室)。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監督縣級部門普法工作,指導、監督鄉鎮(街道)、部門“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落實工作,推進全民普法。組織開展大型普法活動。組織、指導、監督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指導鄉鎮(街道)、部門、行業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工作。
(九)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負責人民群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工作。指導人民團體、群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指導司法所工作。指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工作。組織開展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指導幫教安置工作。
(十)法律服務管理科。負責規劃和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臺建設工作。指導、監督法律援助、公證、司法救助工作。編制全縣公證名冊并公告。指導社會組織和志愿者開展法律服務工作。指導、監督律師工作。負責律師事務所、律師執業證的審批登記。負責管理在云陽設立的國(境)外律師機構。負責對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實施吊銷執業證書處罰的調查工作。指導、監督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指導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具體管理云陽縣法律服務行業黨建工作。負責全縣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的審核登記、名冊編制公告、業務指導和質量管理。負責全縣司法鑒定監管工作和違法違紀調查處理工作。負責法律職業資格管理相關工作。
(十一)財務科。負責局機關的預決算、財務管理、固定資產管理、政府采購、裝備管理和基本建設工作,擬訂經費保障、財務管理和裝備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管理、指導直屬單位及司法所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對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十二)政治處。負責本系統黨的建設、組織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意識形態、思想政治、組織人事、干部培訓、統戰、群團、宣傳教育、輿情管理和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統籌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綜合目標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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