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陽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掛云陽縣科學技術局牌子。
?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重慶市關于工業和信息化工作以及科學技術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起草本縣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科學管理的政策并組織實施;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負責全縣科學技術進步及普及的宏觀管理和統籌協調。
(二)根據國家、重慶市產業政策、產業發展規劃,擬訂本縣工業和信息化有關的產業政策,嚴格按照相關標準組織實施,引導和扶持工業和信息產業的發展;根據本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擬訂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規劃、工業和信息化生產性服務業的發展專項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研究工業和信息化布局規劃和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參與編制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組織實施;統籌推進全縣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
(三)負責提出本縣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負責本縣權限內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核準(含招標方案審查、節能評估和審查)和備案,負責各類財政專項資金的使用安排;牽頭推進全縣科技管理平臺建設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協調管理縣級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并監督實施;定期公布工業投資引導目錄;規劃和實施本縣重大工業和信息化建設項目,對重大技術改造項目實施監督管理;協助推進工業和信息產業經濟運行中的財政、金融政策落實;負責部門預算內的政府信息化項目的前置審批;對信息化重大投資項目和縣級建設財力信息化項目提出行業主管部門意見;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項目招商工作;負責軍民融合發展日常事務工作,負責軍民融合發展工作的綜合協調、督導落實。
(四)監測分析本縣工業和信息產業經濟運行態勢,統計并發布相關信息;負責本縣年度工業調控目標制定及落實;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并提出政策和建議;負責對經濟運行要素(煤、電、氣)和重要物資的平衡調度,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現有資源實行優化配置;負責工業品及重要物資運輸的協調平衡和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
(五)負責編制縣級科技項目規劃并監督實施,統籌協調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等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實施技術攻關和成果應用示范;組織擬訂本縣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方針政策并組織實施,推動本縣工業、農業、社會事業技術進步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指導本縣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和技術改造,用高新技術及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并監督實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推動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負責科技創新服務機構的認定和管理工作;協調組織實施國家、市、本縣有關工業和信息產業重大科技專項,推進產學研結合、重大裝備研制和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負責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承擔全縣科技保密工作;負責工業行業質量管理和品牌戰略的推進;協調組織實施國家和地方信息技術標準;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信息化工作中的技術標準建議;指導和推進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推動軟件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促進信息化和產業化融合;組織協調利用市外及境外資金改造工業和信息業企業工作。
(六)指導協調本縣工業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布局調整;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建設;負責指導本縣特色工業園區、鄉鎮工業小區的規劃和建設,推進工業項目向園區集中,促進特色工業的發展;負責中小企業發展服務體系建設及創新創業工作;負責本縣微型企業培育發展工作;負責船舶、建材、冶金、化工醫藥、裝備制造等行業管理;負責民用爆破器材行業管理;負責鹽業行業管理,負責食鹽專營、儲備鹽管理、市場供應,鹽行業發展穩定和統計分析。
(七)負責本縣電力、天然氣、成品油、液化石油氣、醇基燃料管理工作;負責本縣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工業節能、清潔生產、綠色發展行政管理及監督;組織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和實施重大示范工程;參與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負責監測工業能源運行情況,根據經濟運行對資源優化配置的要求,負責全縣電力、天然氣的統一調控和應急保障,對全縣電力、天然氣實施平衡和協調;實施鄉鎮燃氣經營企業、壓縮天然氣汽車加氣站燃氣經營許可,新建、改動天然氣設施審批,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企業資質審批。
(八)負責統籌推進本縣工業領域信息化工作,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工業互聯網、物聯網、工業信息安全;負責全縣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產業發展和行業管理;牽頭協調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絡融合工作;負責本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組織指導相關部門制定通信管線、公共通信網、專用信息網的規劃并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負責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絡的互聯互通;統籌規劃公用通信網,推進電信普遍服務,保障重要通信;組織協調維護全縣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負責指導和協調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協調處理網絡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信息網絡安全技術、設備和產品的監督管理。
(九)依法負責本縣無線電(頻率資源)監督管理和協調工作;依法監督和管理無線電臺(站);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負責本縣無線電管理行政執法、監督,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負責涉外無線電管理工作和本縣無線電管理工作的協調;負責本縣無線電派出機構和無線電技術支撐機構的監督管理和無線電技術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
(十)負責機關和所屬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企業干部和職工的教育、培訓工作和人事檔案工作,指導所屬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干部職工管理、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所屬企業專業技術職稱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協助開展工程類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參與擬訂全縣對人力資源開發及人事、勞動、保險、分配等政策;組織科技培訓、對外科技交流與合作;負責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外國專家管理工作。
(十一)指導本縣工業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綜合指導工業園區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民用船舶制造業(包括新建、改建、維修、拆卸等)生產安全監督管理,打擊和取締非法違規造船行為;負責城鎮天然氣經營、輸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承擔城市門站以內城鎮天然氣管道安全保護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成品油、液化石油氣、醇基燃料的日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經營、儲存、銷售的安全監督管理;配合華中能監局做好電力運行安全監督管理;指導通信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職責范圍內核準的工業企業新建、技改、擴建建設項目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相關法律法規及縣政府規定的其他安全管理職責。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有關職責分工。
1.能源發展職責分工。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電力、天然氣、成品油、液化石油氣、醇基燃料日常運行調度管理,負責城市門站以內天然氣管道安全保護監督管理工作;會同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編制電力、天然氣年度平衡計劃。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擬訂電力、天然氣等能源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協調能源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統籌能源供需總量平衡,負責能源資源的協調平衡與合作工作;負責天然氣長輸管道(含附屬設施)安全監管工作,研究制定全縣管道保護有關政策,協調油氣長輸管道保護的重大問題,負責組織編制并實施全縣管道發展規劃;指導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開發利用、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能源科技進步。
2.與縣大數據應用發展管理局職責分工。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推進工業領域信息化發展,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工業互聯網、物聯網、工業信息安全;負責全縣軟件行業及信息服務業產業發展和行業管理;負責移動、聯通、電信等網絡服務供應企業的行業管理。縣大數據應用發展管理局負責推進全縣信息化應用工作;負責統籌推進全縣智慧城市工作;統籌推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和國民經濟各領域融合應用;負責推進大數據、人工智能、數字內容、智能超算等工作。
3.公共資源交易監管職責分工。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指導協調和綜合監督全縣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對行業領域招投標活動實施監督,并負責合同履行情況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轉包、違法分包、掛靠承包以及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4.市場監督管理職責分工。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統籌微型企業培育發展,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微型企業登記注冊和日常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