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綜合科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信息、宣傳、政務公開、信訪、安全保密、辦公自動化等考核工作。承擔督查各科室工作開展情況。負責國有資產監管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負責機關、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干部管理、干部考核、干部選拔任用、干部職級職務晉升和職稱管理;負責干部人事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年度財務收支管理、工資福利發放、票據管理、納稅申報等;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負責機關黨的建設工作。
(二)國民經濟綜合科
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跟蹤分析與協調中長期規劃的執行情況。綜合分析縣內外經濟形勢,統籌推進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負責經濟社會發展的監測、預測和預警。負責協調推進經濟金融領域風險防控。跟蹤了解和分析研判民營經濟發展狀況,統籌協調、組織擬訂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建立與民營企業的常態化溝通交流機制。組織研究全縣經濟社會發展重大戰略。謀劃推進經濟調節、產業發展等方面改革。
(三)行政審批和固定資產投資科
負責擬定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情況。負責政府投融資規劃、年度計劃的編制。擬訂促進民間投資發展政策。負責項目審批、核準、備案的審核工作,按權限審批、核準或審核、轉報市政設施、口岸設施、政法單位和黨政群團投資項目。按權限負責三峽后續項目的可行性報告、投資概算的審批、轉報工作。負責重大項目庫的建設,負責擬訂年度縣級重點項目名單,統籌、調度和督促重大項目。負責重大項目的政策制定、統計和信息發布、監督檢查等工作。負責協調推進投資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負責縣行政服務中心縣發展改革委窗口工作。擬訂促進民間投資發展政策和新型城鎮化戰略。
(四)農村經濟科
提出農村經濟與建設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有關重大問題。銜接平衡農業、林業、草原、水利、氣象及有關農村基礎設施等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按權限審批、核準、轉報林業、草原、水利、氣象等有關項目并協調實施。參與擬訂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規劃、計劃和政策。編制易地扶貧搬遷、以工代賑規劃及年度計劃并協調實施。
(五)社會發展科
綜合提出并協調實施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社會事業和產業發展政策及改革重大問題。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擬訂人口發展和應對老齡化戰略、規劃及政策。統籌人口、文化旅游、教育、創新創業、衛生健康、社會保障、體育、民政、殘聯等發展規劃、計劃、政策與全縣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提出社會發展重大項目布局建議。統籌推進教育、醫療、養老等社會民生領域改革。按權限審批、核準或審核、轉報重大社會事業項目并協調實施。跟蹤研判涉及社會安全領域的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
(六)價格科
負責按權限制定管理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價格和自然壟斷環節的資源性產品價格、環境價格,并負責組織相關價格聽證;負責管理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組織實施收費單位情況和收支狀況年度報告制度。負責監測預測預警重要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負責組織開展重要農產品的成本調查。按規定組織開展政府定價項目成本調查或成本監審。
(七)信用和營商環境科
統籌推進全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參與擬定和組織實施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優化營商環境相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規范性文件。針對全縣各領域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開展跟蹤監督和督查檢查,對全縣優化營商環境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協調解決民營經濟發展重大問題。牽頭營商環境全領域數字化治理改革工作。協調推進守信聯合激勵與失信聯合懲戒有關工作;指導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培育和規范信用服務市場。規范信用服務市場,服務和協調全縣公共資源交易活動。
(八)工貿能源科
統籌銜接工業發展規劃和推動技術創新,綜合分析工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按權限審核、轉報工業投資項目。統籌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工作。組織擬訂并推動實施服務業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綜合研判消費變動趨勢,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負責培育民營市場主體。負責擬定能源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進能源體制改革,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天然氣長輸管道(含附屬設施)安全監管工作。
(九)區域協作科
負責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組織擬定區域規劃和政策。綜合研究區域合作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工作建議;承擔政府間的區域合作有關工作,推動區域一體化發展等方面的工作。負責推進西部大開發戰略、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萬開云同城化發展等區域合作;承擔云陽縣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統籌協調對口支援工作,編制對口支援規劃、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對口支援項目申報、銜接、跟蹤檢查和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對口支援資金的計劃管理、項目的檢查驗收等工作;擬定全縣對口支援重要活動方案,負責對口支援交流協調工作;協助鄉鎮(街道)、縣級部門開展與對口支援省市相關單位的聯系對接工作。
(十)資源環境科
負責配合擬訂生態環保領域的發展規劃和政策并統籌推進實施;負責協調生態環境保護有關規劃;牽頭推進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產業、循環經濟工作,負責資源環境等領域建設項目的策劃儲備、審核轉報、投資計劃、實施督導等工作;負責協調涉及項目節能審查、節能監察和節能降耗考核工作。承擔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
(十一)國防動員科
負責擬定并組織實施國防動員、人民防空和軍事設施保護等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承擔國防動員工作綜合協調、建設、規劃、督導落實等職責;承擔經濟動員、人民防空、交通戰備、信息動員等國防動員工作綜合協調和督導落實有關任務;負責軍地需求對接,參與國防動員軍地協調機制具體工作,指導、檢查、督促國防動員各職能部門、成員單位落實國防動員建設管理、動員準備和組織實施工作要求;組織協調、檢查指導國防動員專業保障隊伍建設管理和新域新質力量建設;協調推進國防動員力量建設;組織協調推進國防動員及相關領域信息化建設、國防動員潛力專項統計調查工作;組織實施民用資源征用和補償,組織協調征用物資的調撥使用;協調指導軍事設施保護工作;承擔人民防空建設管理和組織實施具體工作;組織擬制國民經濟動員發展規劃、建設計劃、動員方案;組織擬訂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協調有關重大問題;負責組織協調軍地有關部門承擔國防經濟動員潛力調查、專業力量建設、戰略物資儲備、戰時轉(擴)產、與國防密切相關的建設項目和重要產品貫徹國防要求等工作。
(十二)糧食和物資儲備科
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市級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管理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貫徹執行國家、市級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儲管理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根據儲備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組織實施全縣戰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劃和指令。負責成品油、縣級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劃和指令。管理全縣糧食、棉花和食糖儲備,負責縣級儲備糧棉行政管理。負責糧棉糖市場監測預警。承擔全縣糧食和物資儲備信息化建設。負責全縣糧食和物資儲備應急體系建設。擬訂全縣糧食和物資儲備監督檢查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對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縣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承擔全縣糧食安全考核日常工作。
(十三)招商科
承擔新能源及新型儲能產業鏈發展政策研究,編制產業鏈招商政策和計劃;承擔投資線索梳理收集、招商活動組織協調、招商項目宣傳推介、招商項目考察洽談、客商考察邀請接待等工作;承擔項目線索交辦跟蹤、產業鏈招商協調、市場化招商統籌組織等工作;承擔新簽約項目的組織實施以及項目引入過程中在各級審批環節工作上的協調跟進,招商引資項目落地和施工期間的服務引導;負責招商引資項目的統計分析;統籌戰略性新興產業招商引資和創業投資。跟蹤研判涉及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的風險隱患,研究擬訂政策措施。承擔高技術產業招商引資工作職責。